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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“教父级”贪官高建华的倒掉 (罗满元)
作者:罗满元    发布于:2020-10-06 12:20:24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罗满元2020/10/06

    

原创  罗老二

高建华受审作“最后陈述”时,声音洪亮,节奏铿锵,言辞恳切,表情轻松,还不时看看前方、环顾左右,心里也许在“评估”自己的“发言”效果,仿佛自己在讲着“别人的故事”,也仿佛自己在作着“反腐倡廉”报告,像没有“倒掉”之前那样。

公诉机关称:高建华,湖南永州祁阳人,共受贿1499.66万元,其中既遂1219.66万元,未遂280万元。但“鉴于被告人高建华部分犯罪行为系未遂,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真诚悔罪、积极退赃,根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可以从轻处罚;被告人高建华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以从宽处理”。

无怪乎,高建华在受审时那么轻松!无怪乎,人们称他是“教父级”贪官!即便“倒掉”了,他也能躺在地上抱住几根“稻草”,以抵挡或减轻更重更大的“打击”!

这就是高建华!这就是高建华贪贿了16年而且“越贪贿官做得越大”的“本事”!

高建华的这种“本事”是从哪里来的?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?不是!是他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?相对来说,是!

公诉机关指控:高建华贪贿的1499.66万元,是其在2003年至2019年间,利用担任道县县委书记,永州市委常委、零陵区委书记,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、常务副主任等职务便利,在招商引资、工程承揽、人事安排、资金拨付、推选人大代表等事项上接受请托,为他人谋取利益,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的。

也就是说,高建华的贪贿始于2003年,那一年是他担任道县县委书记的第二年。其实,高建华是个“老资格”的“领导干部”了。他的“简历”告诉大家:1987年他28岁时就已经是副处级官员了,在他担任道县县委书记之前,他已经在共青团零陵地委书记、东安县委副书记(正处级)、永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、永州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等多个重要领导岗位“历练”,正处级的“官龄”已经长达8年!做了7年副处级、8年正处级官员,而且还是那么重要的领导岗位,高建华竟然没有一笔贪贿记录——至少,公诉书上没有提到。

做了15年的“处级领导”后,2002年高建华被任命为道县县委书记,虽然仍为“正处级”,但他却欣然前往赴任。第二年,他就开始贪贿了。难道只有做了“地方大员”之后才可以贪贿吗?难道前15年的“处级领导”生涯没有贪贿的机会和条件吗?非也!这或许就是高建华的“高明”之处,也或许是他后来被人们称为“教父级”贪官的原因!

高建华贪贿的“潜伏期”,更准确地说应该是“贪贿期”,长达16年。而且,在这16年间,不知内情的大多数永州人,都说他有“领导能力”有“群众口碑”,而且“能说会道”“口才了得”。我在永州有不少同事、朋友、同学,曾经在各种社交场合,但凡提到永州官场,免不了就有人“点赞”高建华几句,有的人还调侃式地评价道:“高书记,实在是高!”

高建华贪贿的“准备期”,更准确地说这应该才算“潜伏期”,也是长达16年(15年其他岗位的“处级领导”,再加一年“未贪贿”的县委书记任期)。在这16年间,“看重”“看好”高建华的干部群众就更普遍了。或许,这16年,才是高建华真正“看清”官场的16年,才是他深谙官场奥秘的16年,才是他怎样将官场“潜规则”转变成自己的官场“潜意识”的16年,才是他如何把自己“修炼”成为后来人们眼中心中“教父级”贪官的16年。16年的潜心“修炼”,让高建华在自己的灵魂深处打下了今后“怎样做贪官”,特别是怎样做“有智慧的贪官”的深厚“思想基础”,从而在自己的“头脑里固有”下来,形成了“潜意识”。

当然,群众的眼睛总是雪亮的,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可爱的群众有时忘了“擦眼睛”,看得有些模糊,被那些奸诈的贪官给蒙住了眼。但也有很多人,就在人们的疏忽间,会火眼金睛般地发现某些官员的某些看上去“很高明”的“苗头”,而这些“苗头”恰恰很可能就是某些官员后来“摔跟头”的“源头”。

譬如高建华在担任东安县委副书记期间,我有一位我对其知根知底的朋友,曾是高建华分管部门的一个单位的负责人,也就是说,我那朋友是高建华的一个下属。他曾经向我说起过他与高建华的“交集”故事,说他那时就“看穿”“看透”了高建华。如今看来,这些“故事”或许可以为我们分析高建华后来为什么能成为“教父级”贪官,提供一些生动具体的注脚。

高建华初到东安任职,我那朋友有一个亲戚刚好是高建华的“老朋友”。高建华到东安上任的第二天,就被我那朋友的亲戚请到家里“接风”,那亲戚自然想到了正是高建华下属的我那朋友,于是我那朋友很自然被邀请去跟“高书记”相互“认识认识”。这一“认识”,我那朋友与高建华相谈甚欢,当然大家也都满面春风。

在官场的某些人看来,我那朋友算是“走狗屎运”了,“高书记”一到,就捷足先登地入了“群”进了“圈”。可我那朋友是个笃信“有为才有位”、不相信“有人就有位”的家伙,并没有把这次“结识”当作“结拜”,依然还是那样勤奋那样诚实地干事,与“高书记”的“往来”还是止于与“高书记”前任那样的“往来”,纯粹是工作上的正常交往,既不“亲”也不“疏”的那种样子,但在某些人看来,我那朋友至少应该算是“高书记”那个“圈子外围”里的人了。

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,让我那朋友看出了“高书记”为官的一种“诡谲”,从此也让他从“高书记”那个“圈子外围”里“出局”了。

事情是这样的:毕竟是自己初来乍到时“结识”的“下属”,“高书记”还是想给我那朋友一次“会办事”的机会。有一个单位有一笔经费,想到我那朋友单位报销,于是找到“高书记”。“高书记”于是叫他们来找我那朋友,就说是“高书记的意思”。怎奈我那朋友是个“直肠男”,不知道“高书记的意思”是什么意思,非要“高书记”签字或亲自给他打个电话才给报销。最后,这事办得很无语,三方都很尴尬。等到我那朋友“醒悟”过来,“高书记”就再也没有给他“办事”的机会了,而且,原来“高书记”有时“亲自”找他“交待工作”的事,也按照“规矩”,改为吩咐分管部门向我那朋友“传达”或“转达”了。你看看这,真的是“高书记”的“高”!

经过这件事,我那朋友开始感觉到:以“高书记”的这等“智慧”,要是日后他做了“贪官”,必定会贪得“天衣无缝”,贪得“合情合理合规”,譬如事前“物色”好“代理人”“替死鬼”什么的。

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,让我那朋友看出了“高书记”为官的一种“诡异”,从此也让他成了“高书记”的一块“心病”。

事情是这样的:我那朋友爱文学爱新闻爱思考,总爱写点“东西”,而且喜欢写点与别人不太一样的东西。那一年那一段,他写了两个长篇纪实报道,适时地发表在了当地媒体上。一个稿子叫《杂交稻种咏叹调》,写那段时间东安闹“杂交稻种荒”,上上下下的那种忙乎忙乱;一个稿子叫《东安街头:八字还要看多久》,写东安县城乃至县委大院门口两旁“看相”“算命”的“众生相”,描述一种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世相世态。文章见报后,引起了县里“高层”的“重视”。稻种的事归县长管,县长看了文章后,认为文章摆问题、做分析、提对策,“写得好”;“看相算命”这事归谁管呢?这是个社会新闻,好像谁都可以管、谁都不用管,但在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“高书记”那里,这个事就变得“高大上”起来了。他十分巧妙地利用一个有我那朋友参加的宣传部门的小型会议,提醒大家在工作中要特别注重“以正面宣传为主”,注意“舆论导向”,以免犯那些不必要的低级错误。你看看这,真的是“高书记”的“高”!

经过这件事,我那朋友进一步感觉到:以“高书记”的这等“敏感”,要是日后他做了“贪官”,必定会贪得“高尚无比”,贪得你“口服心服,不得不服”,譬如入个“干股”以示“支持”,受个“礼金”只是“人情”什么的。

再后来还发生了一件事,让我那朋友看出了“高书记”为官的一种“诡诈”,从此也让他与“高书记”彻底断了“联系”。

事情是这样的:我那朋友虽然已经与“高书记”来往不再密切,但“高书记”的“提醒”他还是谨记在心的。那之后,我那朋友写文章总是很“正能量”的,有时写到适当的地方,还故意“拔高”那么一点点,但没想到在其他某个方面却有了一点疏忽,真的“犯了低级错误”,真的成了“一个犯错误的同志”。想到自己的“错误”,我那朋友虽然直面“错误”承担“责任”,但心里还是有些“愧疚”,感到自己给有关领导“丢了面子”。于是,我那朋友便到“高书记”那去,想当面向他表示“歉意”。可怜我那朋友还没开口,“高书记”便当着一众来向他“请示汇报”的人,貌似“大义凛然”地对我那朋友说:“你那点事我知道,与我无关!”我那朋友一听一惊,反倒顿时释然,转身就走了,一边走一边在想:还没出什么“大事”呢,而且根本没有想请你“高书记”出面去“说情”呢,你却想到的是如何去跟你一个愿意自己担责的“犯了错误”的下属作如此“切割”,而且看上去还那么“光明磊落”的样子。你看看这,真的是“高书记”的“高”!

通过这件事,我那朋友绝望地感觉到:以“高书记”的这等“谨慎”,要是日后他做了“贪官”,必定贪得“干干净净”,贪得你“哑巴吃黄连”,譬如即便是“同案”“同伙”,但凡你拿不出“铁证”,他都会“金蝉脱壳”,把自己洗得像白菜一样。

后来的事实,把我那朋友的“感觉”全都印证了。高建华在“一边贪贿一边升官”的路上日夜狂奔,也在“一边被检举一边被夸赞”的混沌中惶恐不安。先是“潜伏”了16年,后是“贪贿”了16年,这32年大抵是他官场生涯的“主体”,也是他人生经历的“主线”;“潜伏”的16年很“难熬”,但最终还是“熬出了头”;“贪贿”的16年也很“难熬”,但最终还是“熬”出了“教父级”贪官的“大名”——哪怕到最后站在被告席上,他还能那样“从容不迫”,还能那样赢得“从轻发落”,还能得到一些人的“另类称道”,这和他的“师傅”秦光荣的“投案自首”有得一拼,这可不是一般的贪官能够做得到的!

一个“教父级”贪官就这样倒掉了,只是不知道,这个“贪妖”或者“妖贪”在贪腐的路上,是否想到了自己有一天会“倒掉”而现出原形!

反腐永远在路上。这路上,妖魔鬼怪般的贪官,高建华肯定不是第一个,更不会是最后一个。金猴奋起千钧棒,我们都来做孙悟空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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